漫谈美国种子基金: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

首先,只有符合美国联邦小企业局的小企业定义的企业才有资格参加“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并且是一家独立拥有和经营的小企业。企业员工一般不超过500名,包括其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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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最终规则
漫谈美国种子基金: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
(On America’s Seed Fund: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 and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STTR) Programs)

亚裔美国创业百题问答之二百五十

作者:John Xu

前些日子, 笔者应耶鲁大学医学院病理系资深研究员陈先生的邀请,拜访了他的办公大楼。大雪后的中午,寒气袭人,陈先生已在大楼门口笑脸相迎,引入大厅。笔者看到走廊上登出的科研人员照片和简介一半以上是亚裔,可见耶鲁大学医学院病理系汇集了许多亚裔专业人才,从事病理研究。

记得在过去的5年中,每年举办的“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 全美年度路演(SBIR Road Tour)曾在耶鲁大学举办过2次,吸引了数百名企业家和科学家出席。来自10多家各联邦各机构的“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专员,面对数百名出席者,详细介绍了各自的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以及申请资格和步骤,并现场回答了有关问题。

为了使更多的亚裔创业者了解被誉为“美国种子基金”(America’s Seed Fund)“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SBIR/STTR),笔者借助于蜚声大费城地区的华商2.0平台(Huashang2dian0)和“海华都市报”的本人每周创业专栏,发表拙文,诚盼正腕。

 

美国联邦小企业局(SBA)投资和创新办公室 (The Office of Investment and Innovation-OII)监管的 “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 “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 (STTR)成立于1982年,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项高科技扶持计划,旨在提高小企业科研和竞争的能力,鼓励市场现阶段技术培训、技术信息交流和联邦技术扶持计划的拓展活动,鼓励私人资本参与联邦政府投资, 将联邦投入的科研和开发产品商业化。

据美国联邦小企业局(SBA)发布的2020年度信息,“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当年有7家联邦机构参与,为小企业提供了5.8亿多美元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科研基金(Phase I and II Awards)。其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基金投入为5.16亿美元;“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基金达到3,618万美元。2020年度,康州有8家公司获得了350万美元的“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基金,3家公司获得了117万美元的“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基金。宾州有38家公司获得了1,476万美元的“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基金,8家公司获得了289万美元的“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基金。能源部(DOE)批准的基金申请达到537个,名列首位。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批准的基金申请达到435个,名列第二。

美国联邦小企业局投资和创新办公室(OII)负责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的具体实施,旨在帮助快速成长的小企业获得金融资本和将发明商业化的科研经费

“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最早是由在全国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担任资深项目经理Roland T. Tibbetts 先生(1924-2014)设计和管理的。为表彰他的贡献,“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中,对创新发明者个人,机构和公司的颁发的奖项,就由他的名字命名,成为“Roland T. Tibbetts Awards”奖。

1982年,经里根总统签字后,“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成为联邦各机构的计划。每年,有11家美国联邦机构参与该计划。其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旨在鼓励小企业参与联邦政府的研发项目,为创新的产品未来的商业化做好准备。2015年的各联邦机构的研究预算是2.9%,即20亿美元。据2015年8月份的资料显示,每年拨给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的基金达22亿美元。2017年以后,1亿美元预算额以上的各联邦政府机构需要增拨“小企业创新研究”科研预算率达到3.2%,即每年总额达到32亿美元;10亿美元预算额以上的各联邦政府机构需要增拨“小企业技术转让” 科研预算率达到0.45%,即每年总额达到4.5亿美元。至2017年度,该计划成就了近700家上市公司,获得专利达7万个,风险投资额到达了410亿美元。

“小企业创新研究” 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的目标,就是通过美国联邦研究基金,对重要项目领域进行投资,以支持科学卓越和技术创新,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经济。

 

该计划的目标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促进技术创新。

2.满足联邦研究和发展的需要。

3.培养和鼓励社会和经济弱势群体人士创新和创业精神。

4.通过联邦研究和开发经费,增加私营部门创新发明的商业化。

5 . 通过合作研发,促进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转让。

 

目前, “小企业创新研究”(11家参与) 和“小企业技术转让”(5家参与)计划的参与联邦机构分别是:农业部(USDA),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商务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国防部 (DOD),教育部(ED),能源部(DOE),健康和人类服务部(HHS),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交通部(DOT),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

每个联邦机构均按照美国国会的规定管理自身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这些机构指定研发课题,接受小企竞标。在竞争的基础上对投标进行评估后,批准基金申请。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小企业创新研究” 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Phase I Award)的目标, 就是对指定研发项目建立技术优势,可行性和商业潜力的研究,来确定小企业获奖者机构的研发质量。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第一阶段的基金额通常是5万至25万美元,为期6个月至1年的“概念开发期”(Concept Development)。2015年9月13日,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就把一个价值9.4万美元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第一阶段科研基金,批给了明尼苏达州的一家叫做 Salo IT Solutions Inc的公司。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Phase II Award)的目标,是继续支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取得的研发成果。基金是按照第二阶段基金申请中提出的验证项目的科学和技术价值,以及商业潜力。只有第一阶段基金获奖者才有资格申请第二阶段的研发奖。“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第二阶段的奖项一般是50万至150万美元,为期2年的“原型开发期”(Prototype Development)。2015年8月24日,美国空军装备司令部就将一个价值39万美元的第二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奖给了加州的一个叫做Cyan Systems,Inc的公司。

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Phase III Award)的目标,是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研发成果上,追求相关的商业化目标 (Commercialization)。“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通常不资助第三阶段的商业化融资。但是,其它一些联邦机构可能会介入扶持那些非“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资助的研发项目,或向完成第一和第二阶段研发项目进入产品商业化的小企业提供可为美国政府使用的产品,加工或服务的生产合同。2015年9月30日,美国空军装备司令部就将一个价值39万美元的第三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基金,批给了德克萨斯州的一家叫做Mustang Technology Group, LP的 公司。

 

那么,“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申请者需要哪些资格呢?

首先,只有符合美国联邦小企业局的小企业定义的企业才有资格参加“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并且是一家独立拥有和经营的小企业。企业员工一般不超过500名,包括其附属公司。

第二,小企业以盈利为目的

第三,小企业经营地点位于美国及美属领地

第四,企业至少有51%的股权,由美国公民或在美国的永久居民拥有和控制

第五,科研工作必须在美国完成。

第六,仅是采购设备,促使早已开发过的技术商业化;或者是属于低风险,仅需运作资金的技术,均不符合申请资格

2020年度,1,145个小企业获得了5.16亿美元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基金。其中,89个约2,960万美元的基金授予了少数裔族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小企业,占基金总数的7.7%;124个约4,963万美元的基金授予了妇女企业,占基金总数的10.8%。

 

下面来谈谈“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

2004年2月24日,小布什总统签署13329号行政命令,旨在鼓励制造业技术创新,并规定了参与小企业创新研究和技术转让计划的联邦各机构职责。同时,确定了美国联邦小企业局(SBA)作为各联邦机构的计划协调机构,协助各联邦机构的发布招标信息,评估实施情况,并向国会提供年度报告。

2014年2月24日,美国联邦小企业局发布“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指导报告,规定预算额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必须加入“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其“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拨款预算率在2014-2015年,不低于0.4%。

2016年以后,计划拨款预算率不低于0.45%。预算额超过1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 其“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拨款预算率是0.35%,

2017年时达到0.4%。目前,参与“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的联邦机构有5家。它们分别是:国防部,能源部,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那么,“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申请者需要哪些资格呢?

首先,与“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一样,只有美国的小企业才有资格参加“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并且是一家独立拥有和经营的小企业。

第二,小企业以盈利为目的。

第三,小企业经营地点位于美国及附属领地。

第四,企业至少有51%的股权,由美国公民或在美国的永久居民的外国人拥有和控制。

第五,企业员工不超过500名,包括附属公司。

“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和“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一样,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的基金通常不超过15万美元,为期6个月。2015年2月2日,内政部商务中心将一个价值10万美元的“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第一阶段的基金,授予了马麻州一个叫做 Enevolvo, Inc. 的公司。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的基金通常不超过100万美元,为期2年。2015年6月19日,美国空军装备司令部就将一个价值148万美元的第二阶段小企业技术转让基金,给了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叫做Gatr Technologies, Inc 的公司。

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是有关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研发成果上追求相关的商业化目标。“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一般不资助第三阶段的商业化融资。但是,其它一些联邦机构可能会介入扶持那些非“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资助的研发项目,或向完成第一和第二阶段研发项目进入产品商业化的小企业,提供可为美国政府使用的产品,加工或服务的生产合同。

2020年度,172个小企业获得了6,475万美元的“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基金。其中,13个约427万美元的基金授予了少数裔族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小企业,占基金总数的7.5%;21个约755万美元的基金授予了妇女企业,占基金总数的12%。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有关“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的申请事宜, 请与康州美国联邦小企业局的商务专员徐先生联系。

办公电话:1-860-240-4672

电子邮箱:john.xu@sba.gov

残障人士可使用TTY联系:

1-800-877-8339

祝您好运,申请成功!

编者按
华商2.0新媒体频道开通后,我们有幸请到了为我们姐妹报纸《海华都市报》财经版面撰文多年的John Xu,开立独家专栏。徐先生作为业界备受尊敬的资深人士,会在接下来的专栏文章中为企业主们解读美国联邦小企业局扶持小企业的商业贷款,创业风投,外贸融资,政府合同,创业咨询等问题,帮在北美经商创业的广大华人朋友们开创新局面。
John Xu,CGBPJohn Xu,CGBP

邮箱:john.xu@sba.gov

John Xu,徐先生在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任职,担任商业贷款专员和国际贸易官员。他曾居住于费城多年,熟知费城的历史文化和名胜古迹,是《海华都市报》的国际贸易和商业专栏的特约作者。目前,在美国联邦小企业局康涅狄克州办事处任职。

徐先生曾在华尔街各大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担任过摩根大通、花旗集团、美国国际集团和华盛顿互惠银行副总裁,财务规划和投资顾问等职;从事企业贷款,金融投资,商业保险,国际贸易,出口融资,美中商贸,历史研究,文化交流和写作翻译3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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